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公布
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已结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及初审合格名单
根据及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和《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聘请专家教授依据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终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为2016年6月14日-6月18日。
考生可进入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登录本人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考试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依次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确认考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16年6月15日08:00——2016年6月18日17:00;
请务必在此时间段内进入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在此时间段内不进行确认操作视作主动放弃我校测试资格。确认考试以后打印准考证,报到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到交费并在准考证上加盖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公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和准考证进场(若时间有变化,请以我校本科招生网新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6月19日8:00 ----12:00
报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西环104教室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14:00—16:00
如果以上时间有变动,将在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告,请学生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
四、注意事项
通过我校笔试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高考志愿填报,不填报者,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